守護市民資產,反對捷運聯開宅拋售!

台北市捷運工程局於昨(12/18)日在市議會提出修正《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自治條例》,主張基於不動產報酬率考量,希望議會授權自行決定標售「一戶低於一億元」或「租金報酬率低於借貸利率」的捷運聯開宅。

市府擁有的「捷運聯開宅」,是運用市有土地結合都市計畫容積放寬,與企業合作開發後取得的房產,屬於全體市民的公共資產,目前規定這些資產需經議會同意後方能標售。若按捷運局修法提案通過,因現有聯開住宅每戶單價皆低於一億元,此舉將授權市府可以賣掉高達1,315戶的聯開住宅。

OURs嚴正反對此一「拋售公有資產」的修法草案,並提出以下三點論述與訴求:

𝟭. 政策自相矛盾:左手蓋社宅,右手賣住宅

蔣市長於選舉期間承諾興辦5萬戶社宅,但至2023年僅盤點出7,000戶潛力基地,尚有14,600戶缺口,因此市府對外宣示將積極透過都更分回、容積獎勵、TOD等方式多元取得住宅。豈料,轉過頭來就要出售既有屬TOD開發取得的聯開住宅,著實是自己打自己的臉。須知,這些聯開住宅目前皆作為出租住宅使用,許多還結合政府包租代管政策,甚至有部分是社宅。此種自相矛盾的作法,凸顯市府的住宅政策根本是打假球!

𝟮. 市府帶頭炒房,上千戶租屋族將受害

若依提案通過,接下來這1,315戶聯開住宅就在市場公開標售,鑑於聯開住宅區位優勢與政府標售動見觀瞻,形同市府帶頭炒高房價。另方面,目前台北市聯開宅出租率高達99.71%.其後果將是衝擊上千戶家庭的居住權益,且可能造成市民人口進一步流失等負面效果。

𝟯.公有房產具社會效益面向,不應只考量貨幣價值

公有資產的財務導向作法,自2010年起因應高房價問題已經轉變。從都市公有土地不再標售、公地參與都更分回房舍不標售,到近期整體開發區土地需保留一定比例不標售等皆是,更看重資產應肩負社會效益,即保障人民居住正義。

另根據《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》,營業基金「應以追求最佳盈餘為目標」的前提是「負有政策性任務」。而在房價高漲、市民難以購屋的大環境下,以及TOD都市發展理念下,聯開住宅更應優先回歸住宅政策任務來思考,而不是只有「賣房拿錢」。

最後,OURs要求市府懸崖勒馬,並呼籲市議會拒絕此一錯誤修法提案,捍衛市民的居住權益,守護屬於全體市民的公共資產,維護台北市的社會公平與永續發展!